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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夥跳江自殺 父母給不起撈屍錢遺體泡江中
漁民撈屍開價1.8萬 給不起錢讓遺體泡3天
漁民撈屍開價1.8萬 給不起錢讓遺體泡3天
漁民撈屍開價1.8萬 給不起錢讓遺體泡3天
對於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村民鄧鋼明和妻子董從蓉來說,過去的一周,他們經歷瞭的喪子之痛。
11月30日申請註冊商標台中下午,兒子鄧樹超跳入金沙江,自殺身亡。
12月3日,在金沙江與雅礱江交匯處,鄧樹超遺體被漁民發現。
鄧鋼明說,他和妻子前去認屍,漁民卻要收1.8萬元的撈屍費,後經協商仍然要收8000元,而他傢中經濟困難,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,隻能讓兒子遺體繼續浸泡在江中。
12月6日下午,在民警的協調下,鄧鋼明付瞭5400元後,漁民將兒子遺體打撈上岸。鄧鋼明告訴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,這些錢都是向親戚借來的,他認為,漁民收的撈屍費太貴,是在“挾屍要價”。對此,打撈起鄧樹超遺體的漁民則表示,打撈屍體很不吉利,他們花瞭很大功夫才將遺體撈起,也不容易,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費是理所當然。
A 事發經過還原:
11月30日:兒子消失兩天 被發現跳江自殺
今年25歲的鄧樹超,是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烏拉村人。從2013年開始,在攀枝花市區跑出租車。
鄧樹超父親鄧鋼明告訴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,11月30日,兒子回傢要錢。“兒子說,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車承包費瞭,一共6000多元,他沒有那麼多錢,想找傢裡要5000塊。”
鄧鋼明說,兒子從車主羅某手中,承包瞭一輛出租車,與別人合夥開。但是,鄧鋼明傢中並沒有這麼多錢,他告訴兒子,他也隻能去借錢,讓老板緩幾天,籌到瞭錢再交。
沒有拿到錢,鄧樹超當天中午就離開瞭傢,回到攀枝花市區。鄧鋼明以為,台中商標權申請兒子應該是回去繼續上班瞭,也沒有在意。
到瞭12月2日,與鄧樹超搭檔開出租的廖先生給鄧鋼明打來電話,說鄧樹超這兩天不見瞭,不見他來交車,電話也打不通。
鄧鋼明立即請親戚朋友四處尋人。最後,在密地橋加油站發現瞭鄧樹超所開的出租車。車在,可是人卻沒瞭蹤影。
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,11月30號下午2點過,有市民報警稱,看見一名男子在從密地橋上跳入瞭金沙江。派出所民警調取瞭事發時的監控,請鄧樹超傢人辨認。鄧樹超的哥哥說,他確認,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鄧樹超。
12月3日:撈屍要價1.8萬 籌不齊錢遺體泡水中
兒子跳江,是生是死?到瞭12月3日下午,鄧鋼明最後殘存的希望消失瞭。有漁民在事發地點下遊數公裡的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,發現瞭一具男性屍體。接到通知後,鄧鋼明一傢急忙趕到現場,經確認,江中那具屍體就是鄧樹超。
在認定兒子已經死亡後,母親董從蓉哭暈過去。而接下來發生的事,讓鄧鋼明感到非常絕望。
鄧鋼明說,兒子的遺體,是被沖到瞭漁民的漁網中,漁民發現後,將其拉向瞭岸邊。他準備將兒台中商標註冊申請子遺體運走,但是漁民卻提出瞭條件。
“他們說,要給18000元的撈屍費。”鄧鋼明說,他傢中經濟非常困難,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來,“但他們說撈屍體,給2、3萬的都有,這算少的瞭。”
經過現場協商,漁民將價格降到瞭8000元,不能再少瞭。但是鄧鋼明說,這8000元,他仍然拿不出來。
“他們有6個人,我哭著求他們,一人給200,一共給1200辛苦費,但還是不行。”鄧鋼明說,漁民幫忙將屍體打撈起來瞭,也辛苦,給點錢是應該的,但是這個價格太貴,讓他無法接受。
雙方一直僵持到天黑,也沒有能談妥價格。最終,因拿出不錢,鄧鋼明選擇讓兒子遺體繼續泡在江水中,回去找人籌錢。
12月6日:費用降至5400元 遺體泡瞭3天撈上岸
鄧鋼明一傢首先想到瞭出租車車主羅某。他們認為,兒子雖然是跳江自殺,但是有可能是因為羅某催其交承包費,壓力太大有關,因此,羅某存在一定責任。
12月4日,一傢人來到羅某所在的修理廠,但是修理廠的工作人員表示,羅某已經出差,找不到人。撥打其手機,電話也關機。
鄧鋼明一傢隨後找到瞭出租汽車公司。該公司經理表示,鄧樹超是與羅某簽訂瞭出租車承包合同,並沒有直接和出租車公司簽合同,而且鄧樹超也不在出租車公司領工資,出瞭問題應該是車主羅某的問題,與出租車公司沒有關系。
12月6日,已經是台灣商標申請鄧樹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,遺體已經泡得十分腫脹。當天下午,鄧鋼明找到親戚借瞭錢,再次回到發現屍體的地方,準備將兒子屍體運走。
在他們抵達之前,兩名小男孩在江邊沙灘上挖貝殼時,發現瞭岸邊一塊石頭上系瞭一條繩子,繩子伸向江中,似乎拖著什麼東西。覺得好奇的兩人將繩子往岸邊拉,結果發現繩子末端拴瞭一個人的腳,嚇得兩人棄繩而逃,傢人立即報警。
接到報警後,鹽邊新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,發現屍體的漁民也出現。經過民警協調,漁民將撈屍費價格降為5400元,在收到現金後,幫忙將鄧樹超的遺體抬上瞭殯儀車。
B 撈屍台灣商標註冊漁民回應:
收的是辛苦費 並非“挾屍要價”
12月7日中午,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在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,找到瞭當時參與打撈鄧樹超遺體的幾名漁民。
“就是這個漁網把他(鄧樹超)網住的。”漁民魏師傅指著面前正在修補的漁網告訴記者,12月3日早上8點過過,他開船準備起網,發現有什麼東西被漁網纏住瞭,撈上來一看,竟然是一具男性屍體。
“我們幾個船,還找瞭對面的人來幫忙,花瞭2個多小時才把他打撈起來。”魏師傅表示,他們當時就報瞭警,而且到處打電話找人問,是誰傢的人沖到江裡瞭。最後,才找到瞭死者的傢屬。
對於鄧鋼明所說的“挾屍要價”,漁民們進行瞭堅決否認。侯師傅說,他在江上打瞭幾十年魚瞭,時常遇到打撈屍體的情況,“這種不給錢,我們是不會幫你撈起來的。”
魏師傅說,他們隻是以打漁為生,碰到這種情況很不吉利,加上動手打撈瞭,收取一定的辛苦費是理所當然的。他說,其他人收得更貴,收2、3萬的都有,這個價格算便宜瞭。
其中一名漁民抱怨說,當天,死者的父母沒有和他們協商好就走瞭,讓他們看管好屍體,還說沖走瞭要負責,“我們還用繩子將他拴住,怕沖走瞭,弄得我們魚都沒法打。”
魏師傅和妻子表示,他們來自樂山,這些年來,一直在外面打漁,吃住都是在船上,非常辛苦,隻有過年才能回趟老傢,所以還是希望對方能給點辛苦費,“我們出瞭力,不給錢不可能,你說是不是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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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民撈屍開價1.8萬 給不起錢讓遺體泡3天
漁民撈屍開價1.8萬 給不起錢讓遺體泡3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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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村民鄧鋼明和妻子董從蓉來說,過去的一周,他們經歷瞭的喪子之痛。
11月30日申請註冊商標台中下午,兒子鄧樹超跳入金沙江,自殺身亡。
12月3日,在金沙江與雅礱江交匯處,鄧樹超遺體被漁民發現。
鄧鋼明說,他和妻子前去認屍,漁民卻要收1.8萬元的撈屍費,後經協商仍然要收8000元,而他傢中經濟困難,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,隻能讓兒子遺體繼續浸泡在江中。
12月6日下午,在民警的協調下,鄧鋼明付瞭5400元後,漁民將兒子遺體打撈上岸。鄧鋼明告訴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,這些錢都是向親戚借來的,他認為,漁民收的撈屍費太貴,是在“挾屍要價”。對此,打撈起鄧樹超遺體的漁民則表示,打撈屍體很不吉利,他們花瞭很大功夫才將遺體撈起,也不容易,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費是理所當然。
A 事發經過還原:
11月30日:兒子消失兩天 被發現跳江自殺
今年25歲的鄧樹超,是攀枝花市仁和區務本鄉烏拉村人。從2013年開始,在攀枝花市區跑出租車。
鄧樹超父親鄧鋼明告訴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,11月30日,兒子回傢要錢。“兒子說,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車承包費瞭,一共6000多元,他沒有那麼多錢,想找傢裡要5000塊。”
鄧鋼明說,兒子從車主羅某手中,承包瞭一輛出租車,與別人合夥開。但是,鄧鋼明傢中並沒有這麼多錢,他告訴兒子,他也隻能去借錢,讓老板緩幾天,籌到瞭錢再交。
沒有拿到錢,鄧樹超當天中午就離開瞭傢,回到攀枝花市區。鄧鋼明以為,台中商標權申請兒子應該是回去繼續上班瞭,也沒有在意。
到瞭12月2日,與鄧樹超搭檔開出租的廖先生給鄧鋼明打來電話,說鄧樹超這兩天不見瞭,不見他來交車,電話也打不通。
鄧鋼明立即請親戚朋友四處尋人。最後,在密地橋加油站發現瞭鄧樹超所開的出租車。車在,可是人卻沒瞭蹤影。
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,11月30號下午2點過,有市民報警稱,看見一名男子在從密地橋上跳入瞭金沙江。派出所民警調取瞭事發時的監控,請鄧樹超傢人辨認。鄧樹超的哥哥說,他確認,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鄧樹超。
12月3日:撈屍要價1.8萬 籌不齊錢遺體泡水中
兒子跳江,是生是死?到瞭12月3日下午,鄧鋼明最後殘存的希望消失瞭。有漁民在事發地點下遊數公裡的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,發現瞭一具男性屍體。接到通知後,鄧鋼明一傢急忙趕到現場,經確認,江中那具屍體就是鄧樹超。
在認定兒子已經死亡後,母親董從蓉哭暈過去。而接下來發生的事,讓鄧鋼明感到非常絕望。
鄧鋼明說,兒子的遺體,是被沖到瞭漁民的漁網中,漁民發現後,將其拉向瞭岸邊。他準備將兒台中商標註冊申請子遺體運走,但是漁民卻提出瞭條件。
“他們說,要給18000元的撈屍費。”鄧鋼明說,他傢中經濟非常困難,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來,“但他們說撈屍體,給2、3萬的都有,這算少的瞭。”
經過現場協商,漁民將價格降到瞭8000元,不能再少瞭。但是鄧鋼明說,這8000元,他仍然拿不出來。
“他們有6個人,我哭著求他們,一人給200,一共給1200辛苦費,但還是不行。”鄧鋼明說,漁民幫忙將屍體打撈起來瞭,也辛苦,給點錢是應該的,但是這個價格太貴,讓他無法接受。
雙方一直僵持到天黑,也沒有能談妥價格。最終,因拿出不錢,鄧鋼明選擇讓兒子遺體繼續泡在江水中,回去找人籌錢。
12月6日:費用降至5400元 遺體泡瞭3天撈上岸
鄧鋼明一傢首先想到瞭出租車車主羅某。他們認為,兒子雖然是跳江自殺,但是有可能是因為羅某催其交承包費,壓力太大有關,因此,羅某存在一定責任。
12月4日,一傢人來到羅某所在的修理廠,但是修理廠的工作人員表示,羅某已經出差,找不到人。撥打其手機,電話也關機。
鄧鋼明一傢隨後找到瞭出租汽車公司。該公司經理表示,鄧樹超是與羅某簽訂瞭出租車承包合同,並沒有直接和出租車公司簽合同,而且鄧樹超也不在出租車公司領工資,出瞭問題應該是車主羅某的問題,與出租車公司沒有關系。
12月6日,已經是台灣商標申請鄧樹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,遺體已經泡得十分腫脹。當天下午,鄧鋼明找到親戚借瞭錢,再次回到發現屍體的地方,準備將兒子屍體運走。
在他們抵達之前,兩名小男孩在江邊沙灘上挖貝殼時,發現瞭岸邊一塊石頭上系瞭一條繩子,繩子伸向江中,似乎拖著什麼東西。覺得好奇的兩人將繩子往岸邊拉,結果發現繩子末端拴瞭一個人的腳,嚇得兩人棄繩而逃,傢人立即報警。
接到報警後,鹽邊新城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,發現屍體的漁民也出現。經過民警協調,漁民將撈屍費價格降為5400元,在收到現金後,幫忙將鄧樹超的遺體抬上瞭殯儀車。
B 撈屍台灣商標註冊漁民回應:
收的是辛苦費 並非“挾屍要價”
12月7日中午,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在雅礱江與金沙江交匯處,找到瞭當時參與打撈鄧樹超遺體的幾名漁民。
“就是這個漁網把他(鄧樹超)網住的。”漁民魏師傅指著面前正在修補的漁網告訴記者,12月3日早上8點過過,他開船準備起網,發現有什麼東西被漁網纏住瞭,撈上來一看,竟然是一具男性屍體。
“我們幾個船,還找瞭對面的人來幫忙,花瞭2個多小時才把他打撈起來。”魏師傅表示,他們當時就報瞭警,而且到處打電話找人問,是誰傢的人沖到江裡瞭。最後,才找到瞭死者的傢屬。
對於鄧鋼明所說的“挾屍要價”,漁民們進行瞭堅決否認。侯師傅說,他在江上打瞭幾十年魚瞭,時常遇到打撈屍體的情況,“這種不給錢,我們是不會幫你撈起來的。”
魏師傅說,他們隻是以打漁為生,碰到這種情況很不吉利,加上動手打撈瞭,收取一定的辛苦費是理所當然的。他說,其他人收得更貴,收2、3萬的都有,這個價格算便宜瞭。
其中一名漁民抱怨說,當天,死者的父母沒有和他們協商好就走瞭,讓他們看管好屍體,還說沖走瞭要負責,“我們還用繩子將他拴住,怕沖走瞭,弄得我們魚都沒法打。”
魏師傅和妻子表示,他們來自樂山,這些年來,一直在外面打漁,吃住都是在船上,非常辛苦,隻有過年才能回趟老傢,所以還是希望對方能給點辛苦費,“我們出瞭力,不給錢不可能,你說是不是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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